速答:《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》自2026年9月30日起实施。核心要求包括:未经许可不得使用“金融”“理财”等字样;禁止使用“低风险”“高收益”等诱导性用语;第三方平台不得介入金融产品销售环节;必须显著披露风险提示。
《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》于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施行,由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。对于涉及金融产品推介、网络推广的企业而言,网络营销内容的合规性要求进一步提升。本文提炼该办法的核心要点,帮助企业梳理合规红线。
一、哪些企业受该办法影响?
该办法不仅约束金融机构,也直接约束提供网络营销服务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。如果你的企业涉及以下业务,需要重点关注:
- 在网站、APP、小程序中展示或推介金融产品(如贷款、理财、保险等)
- 为金融机构提供网络营销、引流、转接服务
- 通过公众号、短视频、直播等渠道进行金融产品的推介
二、网络营销内容的 4 条红线
- 禁止诱导性用语:不得使用“低风险”“低门槛”“秒到账”“高收益”“低利率”“无成本”等词汇。
- 禁止虚假承诺:不得明示或暗示保本、承诺收益、限定损失比例。
- 禁止蹭官方背书:不得利用金融管理部门的审核或备案程序误导消费者。
- 禁止混淆品牌:第三方平台必须清晰展示金融产品提供者的名称,不得让消费者产生品牌混同。
三、常见问题(FAQ)
Q1:普通企业的网站可以出现“金融”“贷款”字样吗?
A:如果企业没有取得相应的金融或金融信息服务业务资质,不得在网站名称、账号名称中使用“金融”“贷款”“理财”等涉金融属性字样。
Q2:做SEO推广时,标题里能写“高收益”吗?
A:不能。办法明确禁止使用“高收益”“无风险”等诱导性用语,无论是广告投放还是自然搜索优化,都属于违规。
Q3:营销人员通过短视频讲金融产品有什么要求?
A:必须在金融机构自营平台或合法开设的账号进行,营销人员必须是持牌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,且内容必须经过金融机构审核。
四、企业网络营销合规建议
- 全面排查企业官网、公众号、短视频账号中的历史推广文案,删除违规用语。
- 完善网站的基础信息展示,确保企业资质、联系方式真实有效。
- 如果涉及金融类广告投放,务必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,保留审核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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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 年 10 月